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 |
每枚3.4g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258 |
国药准字H2008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荨麻疹和痱子。 |
用于痔疮及其他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肿胀和出血的对症治疗;亦可用于缓解肛门局部手术后的不适。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塞入肛门内,一次1枚,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用药部位皮肤可能会略感不适,此不适会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和/或不良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辅料为: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角菜酸酯0.3克,二氧化钛0.2克,氧化锌0.4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成为均匀的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光滑,鱼雷型栓剂,几乎无臭。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 4.用时摇匀。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7天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本品时,宜先洗净患处。3.使用本品期间注意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