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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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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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间苯二酚1.5%,醋酸曲安奈德0.016% |
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258 |
国药准字H21023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荨麻疹和痱子。 |
用于头部脂溢性皮炎及由此引起的瘙痒和脱屑,对脂溢性脱发和斑秃也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搽于头皮患处,一次约1~2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辅料为: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活性成份间苯二酚(雷琐辛)15mg及醋酸曲安奈德0.16mg。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成为均匀的混悬液。 |
本品为膏状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 4.用时摇匀。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连续使用不得超过4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及感染性皮肤病。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