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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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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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7g |
0.35g*30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斯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47 |
国药准字Z20090799 |
说明 | ||
适应症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白术,浮小麦,远志,炙甘草,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茯苓,当归,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