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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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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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7g |
10mg |
生产企业 |
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88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益气生血。用于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逐步加大剂量,到10天左右,达到30片/日,分3次服用,疗程最长不超过60天。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副作用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等,一般可适应性消失,无需停药。症状明显者可伍用强的松。 2 少数病人出现肝功能异常,但治疗结束后,绝大数患者可以恢复正常。 3 少数病人出现皮疹。 4 偶有皮肤干燥、色着沉着、口干、眼干、头痛等不良反应。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禁忌 |
妊娠及哺乳期患者慎用。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青黛、雄黄、太子参、丹参。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绿色至褐绿色;味淡,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注意事项 |
本品需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