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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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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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20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H530217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服用时将药片嚼碎、温开水送服。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0.2克,重质碳酸镁0.4克,碳酸氢钠0.23克,甘草浸膏粉0.16克,弗郎鼠李皮0.008克,小茴香0.02克,甘草酸单铵0.0025克。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黄棕色片。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