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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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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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片重0.5g(含碳酸氢钠260mg,氢氧化铝7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Z4502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止痛生肌,理气,健脾消食。用于胃酸过多,胃痛,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嚼碎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神曲茶、大黄、姜、颠茄浸膏、氢氧化铝、碳酸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片子;气特异,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青光眼患者慎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