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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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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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5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H41021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 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 (2) 成人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小儿常用量。 (1) 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 (2) 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不良反应: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