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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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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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20粒重3g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64 |
国药准字Z620207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治疗胃酸过多,胃部胀气,用这种药物能够有效缓解胃胀消化能力差,食欲不振和浑身乏力等现象,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木香、槟榔、枳实(麸炒)、厚朴(姜制)、豆蔻、砂仁、五灵脂(醋制)、高良姜、肉桂、丁香、甘草。辅料为朱砂、桃胶。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朱红色光亮的水丸,出去外衣显褐黄色,气芬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有头晕,血压高者。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