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0.3g(含铋110mg)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64 |
国药准字H109831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4粒。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主要成份:枸橼酸铋钾。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