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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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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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mg (以C17H19N3O3S计)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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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13 |
国药准字J20130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片,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后于食物中服用。可将其分散于水或者水果中,在30分钟内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奥美拉唑过敏者。 2.与其它质子泵抑制剂一样,奥美拉唑不应与阿扎那韦合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每片含奥美拉唑镁为10.3毫克的肠溶衣微丸,相当于奥美拉唑10毫克。辅料为氧化铁红;氧化铁黄;单硬脂酸甘油酯40-55;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及丙烯酸乙酯共聚物(1:1),30%分散剂;微晶纤维素;人工石蜡;聚乙二醇;聚山梨醇酯80;交聚维酮;氢氧化钠;十八烷基富马酸钠;糖球;滑石粉;二氧化钛;柠檬酸三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淡粉色(10mg)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