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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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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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袋 | |
生产企业 |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906 |
国药准字H130238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清暑利湿。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发热﹑身倦﹑口渴﹑泄泻﹑小便黄少;外用治痱子。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法用量 |
调服或包煎服,一次6~9克,一日两到三次。外用,扑撒患处。 |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滑石粉、甘草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凉、涩、微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