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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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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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0ml |
生产企业 |
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83 |
国药准字Z2302153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益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萎黄,四肢乏力。 |
健脾补肾,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心神不宁,失眠多梦,健忘,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川芎、熟地黄。 |
刺五加浸膏、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香,味微甜、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甘、酸。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4.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