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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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醋酸曲安奈德乳膏

规格

20g:15mg

20g/支
生产企业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44

国药准字H1302207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副作用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