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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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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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7.5mg;20g:15mg |
4mg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048 |
国药准字H37022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γ-(4-氯苯基)-2-吡啶丙胺顺丁烯二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有樟脑的特异芳香。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 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