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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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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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克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03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⒑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⒒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