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5g |
5g |
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65 |
国药准字H2012004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脚气)﹑体癣﹑股癣等。 |
敏感菌引起的皮肤浅表真菌感染:足癣、体癣、股癣,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和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需要4-6周的治疗。 |
副作用 |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份﹑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酮康唑15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3.75毫克和硫酸新霉素75000单位。 |
卢立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的乳膏,有轻微的独特气味。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 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 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 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