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酮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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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酮康唑乳膏

大蒜素

规格

15g

生产企业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865

国药准字H3202563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脚气)﹑体癣﹑股癣等。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用法用量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副作用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禁忌

对本品组成成份﹑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酮康唑15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3.75毫克和硫酸新霉素75000单位。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 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 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 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