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台叶颗粒(无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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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灯台叶颗粒(无糖型)

咳特灵胶囊

规格

3g*9袋

30粒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23046

国药准字Z44023292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禁用。

成分

灯台叶。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棕黄色颗粒;气芳香而清凉,味甜、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