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台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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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灯台叶颗粒

贝羚胶囊

规格

每袋装10g

0.3g*12粒
生产企业

云南海沣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289

国药准字Z20020123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气喘咳嗽;小儿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成人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0.6g,一日3次;小儿一次0.15~0.6g,周岁以内酌减,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灯台叶,辅料为蔗糖,薄荷油,香蕉香精

川贝母、羚羊角、猪去氧胆酸、麝香、沉香、人工竺黄、(飞)青礞石(煅,飞)、硼砂(炒)。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棕黄色颗粒;气芳香而清凉,味甜、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土黄色粉末;气特异,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真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本品含有麝香,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