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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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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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
生产企业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871 |
国药准字Z440233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祛痰,止咳。用于寒性咳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桔梗、猪胆汁、甘草、苦杏仁霜、麻黄。 |
紫花杜鹃、矮地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咳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咳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寒性咳喘,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气喘;阴虚干咳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