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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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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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48 |
国药准字Z200544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含化,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
黄柏、硼砂、玄明粉、人工牛黄、薄荷脑、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以后显污绿色;味苦。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片;气芳香,味甘、咸、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14.痰量多者宜与祛痰药并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痛者。 5.急性咽炎服药三天后、慢性咽炎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如长期服用应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