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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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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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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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48 |
国药准字Z440224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软坚散结,益气养阴。用于胸膈风热,痰火郁结,热毒上攻,耗气伤津之证。其症状常见口干,咽痛,咽喉干燥灼热,声嘶头痛,鼻塞,流脓涕或涕中带血。也用于治疗急慢性咽炎、口腔炎,鼻咽炎及鼻咽癌放疗、化疗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
山豆根、石上柏、蛇泡勒、半枝莲、白花蛇舌草、玄参、党参、茯苓、天花粉、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以后显污绿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14.痰量多者宜与祛痰药并用。 |
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及油炸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