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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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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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7g |
2g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汕头市时代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89 |
国药准字Z440217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各种咽喉疾患,如急性、慢性咽炎,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喷射给药,咽喉疾患喷咽喉部,口腔溃疡喷患处,每次适量,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冰片、珍珠层粉、生晒参、硼砂(煅)、玄明粉、薄荷脑、天花粉、穿心莲叶、青黛、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本品为蓝灰色的粉末;有芳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 服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 本品用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轻症。 4. 注意喷药时不要吸气,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 5. 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