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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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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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每袋重5g(相当于原生药15.5g)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0ml(无蔗糖型) |
生产企业 |
江西百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096 |
国药准字Z44022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理气化痰,润肺止咳。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气喘、痰多;感冒、支气管炎,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风热者忌用。 |
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野菊花、板蓝根、荆芥穗。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辅料为蔗糖、蜂蜜、香精、薄荷脑、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