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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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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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克、每袋装5克、每袋装10克 | |
生产企业 |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477 |
国药准字Z1091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清热利湿,健脾止泻,缓急止痛,用于小儿湿热壅遏大肠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稀薄如水样,腹痛,纳差;小儿秋季腹泻及迁延性、慢性腹泻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3~4次;6个月以下,一次1.5~3克;6个月至一岁以内,一次3~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9克;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地锦草、儿茶、乌梅、北山楂(炒焦)、茯苓、白芍、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严重,有较明显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就医。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1~2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