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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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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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200803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具疏肝理气,活血化瘀之功效。用于肝气郁结,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增生,乳房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