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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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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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200502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活血行气,止血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妇女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经期服用。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益母草、当归、赤芍、丹参、郁金、牛膝、枳壳、木香、荆芥、干姜、茜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黄棕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急性大出血患者慎用。如出现急性大出血,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血增加,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妇科器质性疾病(如子宫肌瘤等)所致的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8.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伴有气短、头晕、心慌等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