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片/瓶 |
0.3g*12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440225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 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