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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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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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110202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已、槟榔、木香、甘草、薄荷冰、冰片。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 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