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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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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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每丸重10.8g |
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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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200437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白芍,熟地黄,当归,白术,枸杞子,黄芩,香附,茺蔚子,川芎,鹿角霜,阿胶,延胡索,鸡血藤膏,红花,益母草,五灵脂,茯苓,柴胡,乌药,砂仁,杜仲,干姜,细辛,川牛膝,肉桂,炙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