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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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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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每片重0.5g(含次硝酸铋0.110g) |
生产企业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17 |
国药准字Z50020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气止痛。用于肝胃气痛,胃脘胀痛,胸肋痛,月经痛。 |
本品健胃和中,理气止痛。用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性燥,阴虚火旺者慎服;本药用于萎缩性胃炎,仅用作止痛治疗,一般不长期服用;孕妇慎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蔗糖、食用色素、白醋。 |
本品主要成份甘草、陈皮、川木香、大黄、石菖蒲、次硝酸铋、碳酸镁、碳酸氢钠、氧化镁。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淡黄棕色片;气香,味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