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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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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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0.37gx12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17 |
国药准字Z1089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气止痛。用于肝胃气痛,胃脘胀痛,胸肋痛,月经痛。 |
清热解毒,活血止痛。用于瘀滞型的胃脘痛、腹痛、痛有定处、痛处拒按、脉弦紧或涩细等症。见于早期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所致的右下腹有固定而明显的压痛或反跳痛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首次4片,以后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温开水送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本品性燥,阴虚火旺者慎服;本药用于萎缩性胃炎,仅用作止痛治疗,一般不长期服用;孕妇慎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蔗糖、食用色素、白醋。 |
竹叶椒。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灰色片;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胃、十二指肠穿孔,上消化道出血,肠梗阻,宫外孕等症禁用。 (2)属晚期病变的阑尾炎,如阑尾腔积脓、坏疽、穿孔并发腹膜炎、阑尾周围脓肿等中毒症状严重或呕吐频繁者不宜用本药治疗。 (3)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获得确诊后使用,如在24小时内疗效不明显或有加重趋势者应及时手术或用其他方法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