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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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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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46克 |
0.44g*36片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74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咳嗽,喘急气短。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重症皮疹。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高血压及冠状动脉病患者忌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罂粟壳、甘草、苦杏仁、桔梗、莱菔子、石膏。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薄膜包衣混合剂、羧甲淀粉钠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味微苦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本品中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5.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心动过速、心脏病及失眠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