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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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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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36粒 |
20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24 |
国药准字H20059988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溃疡、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属肝胃不和证,症见:胃痛,痞满,纳差,反酸,恶心,呕吐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药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 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有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 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 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 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阿魏、海螵蛸、炒鸡内金、决明子、木香、醋延胡索、醋香附。辅料为:黄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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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药物对诊断的影响:①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②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①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被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②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5.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