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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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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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36粒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24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溃疡、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属肝胃不和证,症见:胃痛,痞满,纳差,反酸,恶心,呕吐等。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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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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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魏、海螵蛸、炒鸡内金、决明子、木香、醋延胡索、醋香附。辅料为:黄酒。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0.2g*30s*3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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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