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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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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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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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41 |
国药准字Z440233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蔗糖粉。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