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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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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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g |
6.4g*10袋(青龙牌) |
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国药准字Z130219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活血调经,逐瘀生新。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经血不调,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五灵脂、桃仁霜、香附(醋炙)、肉桂、大黄、当归、青皮、莪术、丹参、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棕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不宜与含有人参的制剂合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老人、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