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x12粒x2板/盒 |
每袋装1.8g |
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国药准字Z44020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行气止痛。用于肚痛,食滞腹痛,胃气痛,月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白芍、川楝子、陈皮、木香、香附(制)、血竭、甘草、丹参、郁金、乳香(炒)、没药(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