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5g*10袋 |
生产企业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73 |
国药准字Z21020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营血不足,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小腹胀痛,腰腿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延胡索、阿胶、鹿角霜、白术、甘草、党参、茯苓、牡丹皮、没药、藁本、白芷、黄芩、白薇、砂仁、陈皮、赤石脂;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