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0.45g*10粒*2板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11021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广藿香,香糯,白芷,紫苏叶,苍术,丁香,陈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辅料为大豆油,PEG400,甘油,明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色的稠膏,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