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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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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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每10丸重约0.3g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35020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健脾暖胃,消积舒气,止痛止泻。用于脾胃虚弱,食滞胀气,腹痛呕吐,寒湿肠鸣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香附(制)、陈皮、六神曲、广藿香、山楂(炒)、厚朴(姜制)、白术(土炒)、半夏(制)、白扁豆(姜炒)、茯苓、砂仁(姜炒)、豆蔻、麦芽(炒)、肉桂、苍术(麸炒)、木香、泽泻(麸炒)、丁香、白芷、甘草(蜜炙)、冰片、细辛(去叶)、生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棕褐色的大蜜丸或水蜜丸 |
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不适用于高血压、甲亢患者。3.哺乳期妇女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