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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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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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每块重5g、10g、50g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