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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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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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3gx6袋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19991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热利湿,健脾止泻,解痉止痛。用于治疗小儿泄泻、腹痛、纳差(尤适用秋季腹泻及迁、慢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日3~4次;一岁以内,一次1/2袋~1袋;一岁至三岁,一次1袋~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袋~3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地锦草、儿茶、乌梅、北山楂(炒焦)、茯苓、白芍、甘草。 辅料为蔗糖、糊精、甜叶菊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1~2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