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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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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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0.5*48粒/盒 |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200300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量少,行经腹痛及产后血虚,或见面黄肌瘦、贫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4周。用于痛经,疗程15天,于经前7天给药,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用于产后气血亏虚,疗程30天;用于月经不调,疗程15天,连用两个月经周期,第一疗程从诊断后开始用药,第二疗程于月经周期第5天开始用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出现2例肝功能轻度异常病例,未证实与使用本品有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当归、白芍、熟地黄、茯苓、灸甘草、党参、黄芪、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特异,味甘、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目前尚无资料证实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贫血或产后虚弱患者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