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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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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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4克。 |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顺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41 |
国药准字Z20025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苗医:中医:清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胃热气滞所致的脘腹热痛,胸胁胀满,食欲不振,嗳气吞酸,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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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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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仙人掌、木香、蜘蛛香、陈皮、刺梨、枯萝卜。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