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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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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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52 |
国药准字Z1097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亦有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口干、上腹不适,恶心呕吐及头痛等消化和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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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出血倾向,严重贫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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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参、三七、降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月经过多、血管性头痛着应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