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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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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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51 |
国药准字B20020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温经,行气,止痛。用于缓解寒凝气滞所致的经行小腹疼痛,得热则痛减,经行不畅,月经量少,手足欠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5天为一疗程,可服2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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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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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由延胡索(醋制)、白芍、当归、川芎、香附、乌药、桂枝、吴茱萸、生姜、牡丹皮、灸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生殖器官器质性病变所致者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