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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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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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圣博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033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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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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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为空心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