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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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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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0.25g*30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506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蕰、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舍质暗红、舌苔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每日3次。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有一例大便增多,每日2-3次,轻度,经判断可能与药物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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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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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甲壳、制何首乌、茵陈、丹参、牛漆。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粉末,并夹有少量棕色粉末.味苦涩,略有海腥味。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于经检查证实由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引起的高脂血症脂肪肝患者,目前仍无临床试验资料。2.建议服药过程中配合饮食控制(包括脂肪、酒精摄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