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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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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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粒装0.25克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90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返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饭后半小时服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6周。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口干、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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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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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延胡索、香附、乳香(制)、蒲公英、白矾(煅)、甘草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